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归集扩面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郜鹏
(本刊讯)近年来,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归集扩面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重点,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乘势而上,改革创新,精准施策,通过“宣传发动、行政推动、部门联动、服务拉动、政策带动、执法促动”,使“归集面窄、覆盖率低”的状况迅速改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自2010年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以来,吸引了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登记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全市缴存人数291,655人,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存11,375人,正常缴存7,909人,占比2.7%;灵活就业人员1,525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共同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42亿元,最大限度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购房资金支持。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多渠道、广覆盖的原则。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分散、不稳定等特点,采取就业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缴存、自主缴存、以村为单位集中缴存等多种缴存办法,最大限度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住房保障。
(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事的原则。从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积极稳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覆盖工作。
(三)坚持同等权利、便民利民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与其他缴存职工平等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等各项惠民政策,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进城购房提供资金提取和信贷便利服务。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建设
由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就业方式多样化,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势必将越来越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通过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分享发展红利。
(一)在全省率先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2010-2011年,先后发布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办法》,将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等群体纳入制度中来,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服务职工惠及民生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二)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贷款手续流程。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自主缴存者开户手续,提升自主缴存人员住房保障水平,强化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功能,2013-2014年先后发布《焦作市出租车汽车行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意见》《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自主缴存者开户手续的通知》《焦作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补充规定》,为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开辟了缴存与贷款绿色通道,做到放宽缴存条件与贷后风险防控双保险。
(三)最大限度地将务工农民纳入制度覆盖范围。2016年,为给务工农民提供住房保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出台《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务工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的实施意见》《焦作市进城务工农民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意见》,最大限度将务工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支持务工农民进城购房,再次为务工农民提供了住房保障。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措施
(一)争取政府支持,加强沟通协调,提质增效激发活力
1.政府主导,整体部署。近年来,焦作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将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列入十大民生工程,出台《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市县两级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并作为市政府督查室当年重点督导工作之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进展情况。在全市历年规范性文件清理过程中,始终保留该《意见》,为整体推动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2.选定目标,重点突破。从维护职工利益出发,积极稳妥推进扩大制度覆盖范围,一是对比工商、税务、养老等数据,摸清应建应缴单位底数,寻求扩面突破口,制定扩大覆盖范围工作计划,分阶段逐步推进。二是按照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根据单位性质、规模有序推进,鼓励新市民自主缴存,确保扩大制度覆盖范围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调查了解单位经营情况和现状,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企一策”“一企多策”因地制宜制定缴存计划,督促单位尽快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四是对于破产企业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及时引导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福利。
3.加强推进,示范带动。协调人社部门积极推动监督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单位为劳务派遣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低水平广覆盖原则,分为全员建立、部分建立和最低缴存标准建立三个层次,使这项工作推得动、铺得开,取得明显成效。先后使卫生系统聘用人员、乡镇卫生院、教育系统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等完成全员建缴工作。民办学校、民办医疗卫生机构、建筑施工企业、运管企业等领域建缴率大幅提升。
(二)拓宽宣传思路,发挥舆论先导,提高政策影响力
通过多渠道、立体式、全方位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
1.最大限度发挥传统宣传媒介效用。利用《焦作日报》、《焦作晚报》、市政府网站、公积金中心网站、山阳论坛等媒体,移动、联通和电信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住房公积金公益短信等媒介宣传政策,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
2.充分利用新媒体的数字化、互动性、个性化等优势。采用抖音直播、短视频宣传、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公积金手机APP等新媒体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互动答疑解惑,引导更多职工关注、使用住房公积金。
3.贴近群众宣传公积金政策。进社区、商区、企业,摆放展板,接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版面等;利用全市200多个银行网点发放政策宣传资料,设置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4.开展“让群众满意送服务”活动。每年都开展“让群众满意送服务”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时间表,专门制作标准的宣传课件和宣传展板。先后深入200多个单位开展授课咨询活动,面对面授课群众达2万余人,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5.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每年在市县两级召开9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缴存单位代表、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开发商代表、金融业代表及媒体代表参加,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策、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和意见建议,共征集到200余条次;出台《群众意见处置管理办法》,对办事群众留下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分为“投诉类、咨询类、意见建议类、表扬类”等,分别进行收集、分类、研究处置,现已反馈130余条。
(三)加强业务创新,推进制度覆盖,充分挖掘扩面潜力
1.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一是积极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制定本辖区扩面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利用自身优势采取税收奖励、部门联动等方式给予支持。二是积极推动公安、教育、卫生、人社、住建、交通、旅游等部门所辖行业归集扩面工作。经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为全市400余名协警建立住房公积金。三是通过部门对接等方式与房管、工商、税务、质监、民政和公安等部门联网,逐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四是市人大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中具有人大代表资格的给予监督,要求将为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当选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条件之一。五是各受托银行根据出台的《受托银行归集扩面考核奖励办法》利用自身优势和信贷杠杆开展扩面工作。
2.自主缴存,率先突破。在全省率先开展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使制度在服务职工惠及民生上实现新突破。一是缴存灵活。制定出台灵活自主缴存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下限,缴存比例在10-24%自由灵活选择,最大限度地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制度覆盖范围。二是服务至上。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围绕“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要求,致力于简政放权,不断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提高群众办事效率。三是主体多样。坚持多渠道、广覆盖的原则,对导游、出租车行业建立自主缴存专户,鼓励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务工农民自主缴存。四是政策平等。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优惠政策,连续正常缴存半年即可申请低息贷款,在还款过程中可以办理月冲还贷,提前结清,符合条件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等一系列配套相关政策给灵活就业人员改善住房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3.服务大局,创新创效。抗疫助企惠民政策,2020年初,为更好应对疫情,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实施企业缓缴、降低楼盘准入条件、延长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限、原装修贷款不再计入使用次数、延期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贷款等政策,使企业及职工更好地使用住房公积金,尽快恢复社会经济秩序。2020年1-6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28笔,贷款金额6.37亿元,全面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不受影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大限度维护职工权益。
(四)强化法律约束,推动诚信缴存,致力强化执法效力
1.严格执法,维护权益。积极推动归集扩面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吸纳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福利,但是对未建、欠缴、漏缴以及出具虚假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或者贷款证明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先后对9个有条件建立但拒不建缴的单位进行处罚,对逾期缴存公积金的7个单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除其中1个单位因经营困难未执行外,其他单位均已执行完毕。
2.评选诚信,激励先进。每年开展全市诚信缴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按照依规建制、诚信缴存、按章办事的管理标准进行评比,评选出近百个诚信缴存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将先进缴存单位和先进缴存个人荣誉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提升住房公积金社会知晓度,调动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积极性,发挥其典型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的诚信缴存评选活动中,从2000多个企业中,优中选优,对46个建缴情况好的单位和50个先进个人给予公开表彰,鼓励先进,激发后进,对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扩大公积金缴交覆盖范围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强力威慑,惩戒违法。在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同时,坚决惩治违规企业不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对企业单位涉及住房公积金征缴和其他业务诚信和不诚信行为纳入全省诚信体系,定期公布,对违规企业形成压力,增加违法成本。现已将违规的10余个单位违法信息录入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成效
截止2021年6月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建缴11,375户,保持正常缴存7,909户,为1,525户发放3.42亿元贷款。超八成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尚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缴存时间为135个月,最多缴存金额达9.05万元,数据有力地证明:一是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具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为购房储蓄的强烈愿望;二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为购买住房所需资金,享受优惠利率政策;三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吸纳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符合政策精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宗旨;四是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强大吸引力和生命力。
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下步考虑
(一)加大宣传。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来抓,久久为功。
(二)完善政策。强调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制度红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缴存义务,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互助性、普遍性、长期性。
(三)健全审查。强化贷前贷中贷后调查,注重对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时个人信用状况、首付款资金来源、购房真实性、收入真实性和还款能力等要素调查,做好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