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住建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为加强和改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住建部要求,认真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审验管理。审查验收工作应覆盖各类建设工程,做到应办尽办、程序合法、过程透明,不得擅自改变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范围,不得随意取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手续。充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平台,实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在线办理;能够通过部门交换获取的信息,不要求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供。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开展联合审图和竣工联合验收。
《通知》强调,要强化技术要求。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不改变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宜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得低于原建筑物建成时的消防安全水平。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改造确实无法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确保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通知》要求,严格评审论证。特殊建设工程的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时,应着重评审技术资料中的必要性论证、多方案比较、模拟数据或实验验证结论等内容。要系统论证特殊消防设计内容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关系,以及模拟数据或实验验证结论的可靠性。
《通知》强调,要规范技术服务。要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现场检查等技术服务市场化工作。加强信息化手段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中的应用,建立完善信用采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各项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方式,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守牢安全底线。加强高层建筑、健身休闲场所、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歌舞娱乐游艺场所、养老机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老旧小区、物流仓储设施,以及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场所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依法严肃处理不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的各方主体和有关人员,并加大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