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人社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进行调度显示,各地后续扶持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持续提升完善,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基本实现一人以上就业,2020年全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人均纯收入为10493元,大幅超过脱贫线。同时,各地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国家发改委表示,“十三五”以来,我国用5年时间使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方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彻底摆脱贫困,有力推动了搬迁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助推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重要贡献。
此次调度结果显示,当前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配套设施持续提升完善。目前,各地已围绕3.5万个集中安置点配套建成中小学和幼儿园6100多所、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万多所、养老服务设施3400余个、文化活动场所4万余个,已建成农牧业产业基地或园区8300余个、扶贫车间10000余个、商贸物流产业基地或工业园区460余个、旅游产业发展项目1000余个。
二是就业帮扶扎实推进。全国已有395.3万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实现务工就业,基本实现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1人以上就业。16个省份务工人数比去年增加,贵州、四川增幅较大,分别增加11.2万人和2.7万人。从区域分布看,县外务工人口占比高于县内务工人口。其中,县外务工217.4万人,占比55%;县内务工177.9万人,占比45%。四川、湖南、重庆、湖北四省份县外务工占比较高,均超过60%;新疆、青海、西藏三省份县内务工占比较高,分别为89.3%、84.4%、82.1%。
三是搬迁人口人均纯收入已大幅超过脱贫标准。2020年,全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人均纯收入为10493元,大幅超过脱贫线。其中,福建、安徽人均纯收入较高,分别达到15198元和12972万元。从收入构成来看,搬迁人口工资性收入占比较高。全国搬迁群众工资性收入占65.0%,转移性收入占16.8%,生产经营性收入占16.2%,财产性收入占2.0%。
四是社区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全国3.5万个集中安置点目前已成立1541个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其中村委会562个、居委会979个。围绕公共秩序、环境卫生、邻里互助、婚丧礼俗等群众密切关注的事项,已有544个村委会制定了村规民约,占新设立村委会的96.8%;有965个居委会制定了居民公约,占新设立居委会的98.6%。有81%的集中安置点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了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五是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现全覆盖。按照《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将易地搬迁群众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重要内容。目前,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已实现960万搬迁群众全覆盖,共识别脱贫不稳定人口19.4万人,占比超过2%。
六是金融支持后续发展力度明显增强。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审批后续扶持贷款项目216个,辐射156个县的2343个集中安置点,包含77个3000人以上特大型安置区、73个800人至3000人大型安置区,投放金额541.2亿元,其中2021年投放金额70.9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累计审批后续扶持贷款项目596个,覆盖有易地搬迁任务的22个省(区、市),审批贷款金额1321.55亿元,投放金额811.47亿元,其中2021年投放金额169.8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