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江西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力争五年实现乡镇镇区功能与品质“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创特色”:到2023年,全省所有乡镇脏、乱、差现象基本解决,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100余个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到2025年,300余个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让乡镇成为人们向往的宜居幸福家园。
乡镇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桥梁和纽带。为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江西省根据乡镇条件,按基础类、提升类、示范类合理确定乡镇建设目标,突出乡镇特色;既量力而行,又循序渐进,不做形象工程和超标准、超规模建设;既要短期见效,更坚持建管并重。
按照《方案》,全省乡镇(不含城关镇)将以乡镇政府驻地为重点,兼顾周边村庄,将农林垦殖场、不在城区的工矿区纳入美丽乡镇建设,并分四步走:持续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环境美”;全面提升镇区功能,实现“生活美”;全面提升镇区品质,实现“人文美”;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实现“治理美”。这包括实施垃圾污水专项攻坚、卫生乡镇创建等9项行动,提升乡镇道路交通、医疗卫生等10项设施,以及保护历史文化传统、塑造特色风貌、加强环境设计等举措,最终打造具有江西地方特色的美丽乡镇。
江西省将建立以县为主、省市奖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各市、县(市、区)要将资金向乡镇建设倾斜,鼓励创新乡镇建设发展投融资机制,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大乡镇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乡镇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增减挂钩指标在保障拆旧地块农民安置用地的基础上,应主要用于镇村联动、新农村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