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西安市出台《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问题。在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前,要先对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坚决不允许违法建筑通过外立面装饰、装修合法化。
《规定》要求,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问题。建筑物附着物和周边可能对建筑物造成影响的构筑物,其外立面必须与建筑物的色调、造型和建筑设计风格相协调。
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屋顶(第五立面)必须保持完好、整洁。
在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前,要先对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坚决不允许违法建筑通过外立面装饰、装修合法化。
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遇有缺损、破、旧、褪色和明显污迹而有碍观瞻、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整修、清洗、粉刷、油饰,确保完好,整洁美观。
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粉饰。
遇节假日、重大庆典或者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当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对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整修、清洗、粉刷、油饰。
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进行粉饰或者重新装饰、装修,应当保持原建筑物、构筑物的色调、造型和建筑设计风格。改变原建筑物、构筑物色调、造型或者建筑设计风格的,应当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进行实施。
对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进行粉饰或者重新装饰、装修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产品质量标准、环境保护要求的新型环保建筑涂料和装饰、装修材料。要保证工程质量,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严重变色、褪色和脱落现象。
《规定》强调,有关责任单位未按照《规定》保持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整洁的,由所在辖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负责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拖延或者拒绝履行职责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