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二手房公积金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到30年;楼龄加贷款年限由不超过40年调整至50年!
《实施办法》明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1.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2.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3.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4.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5.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6.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7.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8.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实施办法》强调,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实施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超过50年。公积金中心通过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的房屋信息以及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核查(评估)报告综合判断住房楼龄;
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5岁;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新政最受关注的是公积金贷款年限的调整。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参照其他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规定,由20年调整至30年,楼龄加贷款年限由不超过40年调整至50年。根据当前的政策,一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一手现楼、二手楼的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新政施行后,意味着二手房贷款年限延长10年。二手房还款年限延长,每个月的还贷压力也会相应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