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宁夏银川市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住房保障申请的年龄、户籍条件和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等门槛,以此为更多社会群体提供基础性、过渡性保障住房。
同时,银川市放宽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户籍条件,将申请公租房需取得本市市辖区户籍两年以上修改为一年以上。对于申请购买经适房、限价房取得银川市市辖区户籍的时间不再限制。
新办法还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人员等群体申请公租房的相关规定。比如,在银川市灵活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连续缴纳三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公租房;新就业人员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毕业未满三年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公租房等等。
银川市还明确了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的部门、企事业单位整体申请公租房的规定,为解决环卫、教师、协警、公共交通等从业人员的住房困难提供了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