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要求,节俭务实推进城乡绿化。尊重自然规律,坚决反对“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切忌行政命令瞎指挥,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绿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了十六条举措。
其中,要求住建部分工负责的有:
要科学编制绿化相关规划。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性质和用途。
要合理安排绿化用地。要结合城市更新,采取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等方式,增加城市绿地。鼓励特大城市、超大城市通过建设用地腾挪、农用地转用等方式加大留白增绿力度,留足绿化空间。严禁开山造地、填湖填海绿化,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
要规范开展绿化设计施工。承担国家投资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绿化项目建设单位要编制作业设计。社会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绿化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要科学推进重点区域植被恢复。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源头、干支流、左右岸要加强封山育林育草;北方防沙带要加大封禁保护力度;青藏高原区要严格保护原生植被;海岸带要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东北森林带要加大天然林保护修复力度;南方丘陵山地带要推进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
要节俭务实推进城乡绿化。充分利用城乡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等见缝插绿,推进立体绿化,做到应绿尽绿。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园体系。尊重自然规律,坚决反对“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切忌行政命令瞎指挥,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绿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要强化林地草地用途管制,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草地和公园绿地等违法行为。严格保护修复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及时抢救复壮。
据住建部城建司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住建部将科学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促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指导各地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推进城市生态修复;结合城市更新,推进留白增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加强立体绿化;加强绿道网络建设;建设分布均衡的公园体系,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切实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严肃查处非法侵占公园绿地,非法移伐树木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