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住建厅党组成员张秀梅同志对我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下步工作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二是把牢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严格对照工作方案,牢牢把握时间节点,持续督促,重点督导,确保不折不扣按期完成排查整治任务。三是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切实将行业范围内的农村房屋安全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对市县行业部门的指导,做好工作衔接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做到及时整治,确保彻底排查。对不能按时完成隐患整治的房屋要追根溯源,指导市县采取合理的措施及时对危险房屋进行整治。对排查房屋数低于户籍户数的行政村加强现场巡查,确保排查不漏一房一户。五是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源头管控。加强对村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逐步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农村房屋定期体检制度,加强日常维修管护,从根本上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组织保险机构为农村既有房屋和村民建房设立专门的保险险种,为农房安全提供保障。
各成员单位分别就进一步做好各自行业监管范围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进行安排部署,部分市县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同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截至会前,我省44608个非城区行政村已全部开展排查工作,共排查房屋19731524座,其中用作生产经营的房屋1048788座、行政办公用房64049座、教育用房42465座、医疗卫生用房72666座、文化设施用房9987座、养老、福利、救助用房77478座、宗教场所7308座、其他场所112029座,村民住房及其他房屋18421116座。已排查的农村房屋中,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性房屋有1292座,鉴定率和整治率均为100%。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用房951座,鉴定率100%,经鉴定为C、D级的有786座,仅剩3座暂未完成整治。目前,我省已基本完成农村生产经营性房屋和公共用房的排查鉴定整治,对农村住房的排查已完成近80%,从本月起将压茬推进农村住房的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期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作者: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