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在强力推进今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同时,提前启动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通知要求,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利用“河北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愿统计系统”,通过“河北老旧小区改造”微信公众号充分征求拟改小区居民意愿,切实将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纳入改造内容。要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基础、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的要求,优先改造居民反映强烈、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内容,对基础类改造内容做到应改尽改。改造内容要做到里外兼顾,严禁重表轻里、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积极推进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进小区参与改造方案制订,提升改造效果。
通知明确,要结合“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做好入库项目优选,建立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列入储备库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和改造标准要求,小区愿意改造居民户数占比不得低于80%。严禁将老旧小区改造规定范围外、拟计划征收拆迁、往年已列入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实行项目竞争性评审制度,优先将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出资比例高、积极拆除违建的小区纳入项目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