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要针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改革主要任务包括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和统一监管方式四大方面。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根据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进一步细化工程类别和审批流程,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由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统一探索开展县(市、区)评价评估,相关审批部门互认统一评价评估报告。
精简审批环节,形成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将多部门各自独立实施的专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转变为“统一时间、集中组织、一次验收”的联合竣工验收模式。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整合建设覆盖省市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统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统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按照推进计划,2019年上半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省、市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并与国家平台对接;10月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来源 长江日报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