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住建部、工信部下发《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
《通知》明确,在各城市申报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调研,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
《通知》提出,试点城市要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为推动试点工作, 5月8日,住建部、工信部召开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在试点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协同发展水平。
在产业发展层面,注意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5G通信、大数据、信息安全等网联化技术研发力度,加快云控基础平台、基础地图与高精度定位等技术的研究,加快规模化商用进程。
在试点示范层面,将测试示范工作向纵深推进,逐步实现测试过程的标准化,探索更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加强智能化基础设施和“车城网”平台建设,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推广应用先进感知技术,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测试和应用场景,积极推动实现商业化运营。
在标准法规层面,发挥先行先试的积极作用,形成基础设施建设、互通互联等地方标准,加强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协调,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安全等问题,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数据采集、传输等安全监管。
要求,准确把握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的内容,建设“智慧的路”,部署“聪明的车”,建设“车城网”平台,完善标准制度,鼓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积极创新、积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