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住建部下发《关于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以队伍建设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为民服务精准化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全面提升政治素质、管理水平、执法能力和服务质量,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通知》要求,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抓紧抓实党史学习教育等党内集中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要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在执法队伍中全覆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推动与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互联互动、联建共建。组织开展“争先创优”“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创建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打造一批基层示范执法队。
要推进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2022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建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信息子系统,夯实队伍精细化管理基础。
要规范执法着装和装备管理。省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建立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备案制度。加大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执法手持终端等装备资金投入力度,制定完善装备管理制度。
要加强干部人才培养。建立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制定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培训大纲,建立常态化干部培训和轮训制度。要加强与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合作,建立定点培训基地,定期开展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
要严格协管人员管理。2021年底前,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制定本地区协管人员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要强化指导监督。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机制。2022年底前出台监督考核办法和有关标准。
要理清权责边界。要全面清理和优化执法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明确市、区执法权责边界,明确跨区域执法事项,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执法。
要推进执法规范化。要制定城市管理执法规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现场执法管理,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杜绝粗暴执法、过激执法。
要改进执法方式。全面实施“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推广“非现场执法”等模式,探索建立“前端及时发现+后端依法处置”的衔接机制。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要强化源头治理。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发挥执法工作在一线的优势。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联动机制。
要持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市民服务热线、便民服务移动终端(APP)、开展“城管体验日”活动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美丽小区”“美丽街区”创建和“商户自治”等活动。
要建立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城市管理服务下沉。建立社区居委会、城管队员、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四方共同参与的协调议事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社区内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问题。
要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每年都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研究提出具体举措。有序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