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郑州市城建局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筑业政策奖励工作的通知》,为表彰奖励注册地在本市的建筑企业2020年度取得的突出成绩,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实施意见》政策奖励工作。其中,域外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或设立特级资质独立法人子公司的,一次性给予 1000 万元。
《通知》规定了获得政策奖励的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程序。
申报条件:注册地在本市的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等建筑企业,在2020年度取得满足两个《实施意见》政策奖励标准的业绩,均可提出申请。
申报时间:2021年4月10日。
申报程序:企业申报;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建设局初审;市城建局复核认定;向市政府申请奖励。
奖励标准:
高资质企业迁入贡献奖:其中,域外迁入特级资质企业,迁入起三年内年产值达到100 亿元的,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
资质升级奖:其中,总承包企业晋升为特级的奖励 300 万元。
增产创收奖:其中,年产值 100 亿元以上或年纳税 3 亿元以上的,当年度一次性给予奖励 100 万元;
大企业大集团奖:其中,首次入选中国 500 强、中国建筑业综合实力 100 强或位次排名较上年前移 5 位以上的我市建筑企业,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
争先创优奖:主创“詹天佑奖”、“鲁班奖”、“市政金杯奖”等国家行业最高奖的奖励 30 万元。
科技创新奖:其中,发明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奖”的,给予奖励 30 万元。
高资质企业迁入奖:其中,域外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或设立特级资质独立
法人子公司的,一次性给予 1000 万元。
郑州市建筑企业两个《实施意见》政策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