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湖北省住建厅出台《全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专项战役2019年度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为确保全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实效,决定对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专项战役进行评估。评估工作主要依据各地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第三方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实地调研和相关资料佐证,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评估。
《方案》明确,评估工作主要依据各地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第三方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实地调研和相关资料佐证。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评估,由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对照《全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专项战役2019年度工作评估细则》分别评分。各市州考核评估占60%,所辖参加考核评估的县市区平均分占40%(参加考核的县市区单独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排名,其中第三方暗访评分占50%)。
《方案》要求,评估要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既客观体现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又合理反映日常工作成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估内容包括专项战役工作部署、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数据录入、检查督办等。
《方案》制定了评估步骤:
一是制定方案。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起草工作评估实施方案,2019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下发至各市州专项指挥部及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并报省十大战役指挥部备案。
二是自查评估。各市州专项指挥部依据本方案和《全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专项战役2019年度工作评估细则》,对本地区2019年度专项战役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和打分,2020年1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上报省专项指挥部办公室。
三是综合评估。省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职责,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和各市州自评报告,对照《全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专项战役2019年度工作评估细则》,分别对17个市州进行评分,于2020年1月15日前反馈专项指挥部办公室。
省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结合各地自评情况,汇总成员单位评分,对各市州专项战役工作进行综合评分评估,形成全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专项战役2019年度工作自评报告,并于2020年1月20日前报省指挥部。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良好”等次原则上各不超过被评估市州总数的30%,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直接评为“不合格”。评估结果将作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奖代补资金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