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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

2021-04-02 07:09:45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住建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下发《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2年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住建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下发《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2年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住建部图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共6个部分、15条内容。明确了到2022年年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并提出了5方面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依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管理、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组织实施。
 
《指导意见》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瓶装液化石油气设备和器具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产品,市场销售企业不得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职责。
 
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非法经营、违法充装、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部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管理混乱、违法经营、发生安全事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指导意见》要求,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细化管理要求和具体措施,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
 
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准入管理,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加强对取得许可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实施处罚。
 
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规范,按规定设置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明确配送服务相关安全要求。
 
《指导意见》鼓励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推行实名购气制度,完善用户信息档案,建立用户服务管理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责任可溯源。
 
提升用户用气服务质量。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通过电话、服务手册、网站或其他新媒体手段,将产品与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售后服务信息告知用户,明码标价,合理收费。
 
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用气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用气责任制、用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气瓶不得放置于室内人员就餐场所,避免重大用气事故发生;主动接受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对安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指导意见》要求,推动燃气燃烧器具和设备生产企业及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气瓶、连接管、调压器、安全型燃气器具以及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技术优化,鼓励使用新型供气技术,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本质安全和智能化管理水平。
 
推动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加强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建设,有条件的地区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监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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