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3月23日,中国建筑业协会下发《关于举办建设工程项目绿色建造竞赛活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要求,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绿色建造水平,中建协决定,举办建设工程项目绿色建造竞赛活动。
本次竞赛活动,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主办,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建造与智能建筑分会承办。
《通知》明确,申报主体以投资、设计、施工企业为主,采取自愿申报,可单独或联合参赛。
《通知》要求,参赛项目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初赛和推荐。每个参赛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渠道进行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
《通知》规定,2021年度申报项目,绿色设计类应在2021年12月30日前获得绿色设计预评价结果,绿色施工和绿色建造类应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同时项目的进展应该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绿色建造竞赛活动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过程检查时间点的要求。
《通知》强调,2021年度项目:初赛组织单位于 2021年4月30日前将申报表报送组委会办公室;2021年8月30日前将过程检查意见书和实施情况报告报送组委会办公室;2022年1月15日前将初赛成果汇总表、项目成果评审材料以及成果有关的佐证材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可做为2022年度建设工程项目绿色建造竞赛活动申报,初赛组织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7月30日前将申报表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为保证竞赛活动的有序开展,中建协专门制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绿色建造竞赛活动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规定,竞赛活动分为绿色设计、绿色施工以及绿色建造三类竞赛活动。
绿色设计竞赛活动和绿色施工竞赛活动分别在工程设计院和施工企业中开展;绿色建造竞赛活动适用于PPP、EPC、PEPC等工程总承包模式。
《实施办法》规定,竞赛活动自愿参加,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申报绿色建造类成果必须同时具备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的成果要求;绿色设计成果和绿色施工成果也可单独分别申报。
参赛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符合:工程建设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合规,竞赛活动得到工程各相关方的支持与配合;房屋建筑类工程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其他工程造价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偏远地区可适当放宽;能够结合工程亮点、地域性、项目功能特点,组织绿色建造技术研发和管理创新等三个条件。
竞赛分为初赛、过程检查和决赛三个阶段;竞赛活动成果将分为一等成果、二等成果和三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