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相关保障和促进措施。
近两年来,湖北纳入中央补助资金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871个,已全部开工建设,正陆续完工。此次意见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原则上以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为重点,改造内容包括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类;今年将改造2601个老旧小区,惠及居民超53万户;到2025年,全省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5万个以上。
据介绍,意见列出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组织实施涉及的主要方面;详细阐明要通过加强资金筹措,实施优惠政策,增加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优化建设管理程序等方面,加强相关政策支持。省政府成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协调推进小组,通过多方面措施保障,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落细。意见还明确,湖北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包括整治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物业管理服务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