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8585617

国务院:改善革命老区群众住房条件

2021-02-26 07:33:41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中华建设网讯(记者 韩冬) 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这是新发展阶段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支持全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这是新发展阶段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支持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要求,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意见》作为一份综合性、系统性的文件,聚焦解决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遵循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各扬所长的基本原则,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完善了新发展阶段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
 
《意见》提出:到2025年,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高,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到2035年,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形成红色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兴旺、居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新局面。
 
《意见》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推进振兴发展。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建设配套产业园区,提升完善安置区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城乡规划,以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网络等为重点,加快推进革命老区美丽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供水、建设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研究支持赣州、三明等城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持革命老区县城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城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
 
《意见》要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增强革命老区发展活力。支持将革命老区公路、铁路、机场和能源、水利、应急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具备条件后尽快启动建设,促进实现互联互通。
 
《意见》要求,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建立健全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弘扬传承红色文化。推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建设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科学布局建设国家公园。支持革命老区开展促进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鼓励地方依法依规通过租赁、置换、合作等方式规范流转集体林地。
 
《意见》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健全长效普惠性的扶持机制和精准有效的差别化支持机制,激发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探索制定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和奖惩激励办法。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损毁的建设用地和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耕地的,经认定可用于占补平衡,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规定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支持探索革命老区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主要是对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统筹谋划、精准施策,解决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堵点、卡点和难点问题。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结合具体实际实化细化相关配套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建立健全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
下一篇:

37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提前下达,湖南分配1.1亿元

上一篇:

夜来雪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今日头条

品牌推荐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