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2月23日,住建部发布《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城市名单公示》,对拟确定为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支持城市的浙江省杭州市等10城市名单予以公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要求,经住建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拟激励支持对象进行评选,拟确定10城市为“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支持的城市”。
具体名单如下:
浙江省杭州市
安徽省亳州市
湖南省湘潭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广东省深圳市
河南省郑州市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山东省青岛市
江苏省徐州市
四川省遂宁市。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