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8585617

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方案获批

2021-02-19 13:50:10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函批复,原则同意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同时要求有关省份要分别尽快印发方案,并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中华建设网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函批复,原则同意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同时要求有关省份要分别尽快印发方案,并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2019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并公布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分别是:浙江嘉湖片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山东济青局部片区、河南许昌、江西鹰潭、四川成都西部片区、重庆西部片区、陕西西咸接合片区、吉林长吉接合片区。
 
该试点目标是,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正确方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关键,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破除制度弊端、补齐政策短板,率先建立起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根据《方案》,试验目标是:2022年至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此次复函提出要求,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城带乡、以工补农,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关键,在确保封闭运行、守住底线、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聚焦《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明确的各自试验任务进行改革探索,为全国提供城乡融合发展样本和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典型经验。在此基础上,可围绕《通知》明确的其他试验任务进行自发探索,但不得超出《通知》规定的11项试验任务范围。
 
复函明确,有关省份在省级权限范围内加强改革授权,加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保障,加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供给,适时以地方性法规等方式固化改革成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方案实施。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引导、监测评估和常态化沟通,注重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在本省份先行推广,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试验区内各市、县、区要强化改革试验的主体责任,将试验任务落实到事、责任到人,建立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容错纠错等工作机制。
 
同时,复函还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按照鼓励探索、包容审慎原则,统筹协调试验区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有利于改革试验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通过有效路径和程序进行重要事项改革授权,支持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对符合条件项目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和政策性信贷等资金保障,协调加强建设用地供给,根据需要加强重要政策支撑。
下一篇:

南京公积金直付房租扩容 2万余套租赁住房可按月扣款

上一篇:

急难险重看担当、承建全市主会场,河南锦路助力三门峡市2021年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圆满举行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今日头条

品牌推荐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