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督查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激发创城动力。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补齐短板,改善小区软硬件设施,提升小区环境面貌。不遗余力,对中心城区471个小区全面开展破损基础设施、公益广告、车棚车库、乱丢烟蒂、居民小区楼道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发现问题12000余个,制定基础设施等整改督查问题清单10余张;组织调动人员数千人次,对标创城标准,多次开展密集性督查,对发现问题实行销号清零。累计整改完成路面沉降、墙面脱落、电力、通讯等破损设施设备1484处、公益广告11484处、楼道问题687个,停机小广告电话号码600余个。通过专项整治、持续督查,进一步压实责任、整改问题,居民生活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精细管理提升整治效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居民小区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关于落实居民小区长效管理的实施方案》《舟山市物业服务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监督考核办法》等多项工作制度。加大老旧小区和管线改造力度,建立健全通信网络运营企业老旧小区管线整治情况自查、检查机制,开展管线整治质量“回头看”,落实管线规范化作业。针对居民小区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由街道办事处联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入小区开展专项联合执法。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制定下发《舟山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和《舟山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通过采取专业物业管理、居民自治管理、社区保障管理三种模式推进散居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全市新增物业管理住宅2029幢,全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91%以上。加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按季度对中心城区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进行考核。居民小区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常态长效管理不断强化。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多元共建凝聚内生合力。创新实施“红色物业”服务机制,联合市委组织部共同出台了《舟山市“红色物业联盟”建设推进实施方案》,全面构建小区管理多方议事机制。通过单建或联建方式,推进居民小区党组织覆盖,全市住宅小区已成立兼合式党组织455个,党组织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其中,2020年已完成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居民小区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加强与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组织部联系,明确落实“创城文明结对”工作,以党员干部为骨干,动员机关事业单位、文明结对单位、兼合式党支部、各方志愿者等力量定期到小区开展创城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推进“文明细胞”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文明小区”“文明楼道”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评选出2019-2020年度“文明社区”30个、“文明小区”90个、“文明楼道”488个。通过党建领航,全面充实小区整治力量,为创城提供坚实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