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8585617

住建部:征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

2021-02-08 08:01:13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住建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征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第一批)的通知》,决定组织征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第一批)。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住建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征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第一批)的通知》,决定组织征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第一批)。
 
住建部图
 
《通知》规定了,征集的五个类别:
 
一是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包括建材集中采购、部品部件生产配送、工程设备租赁、建筑劳务用工、装饰装修等垂直细分领域的行业级平台,提升企业产业链协同能力和经济效益的企业级平台,实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质量效率提升的项目级平台等。
 
二是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工程设备。包括部品部件生产机器人、建筑施工机器人、智能运输机器人、建筑维保机器人、建筑破拆机器人以及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等智能工程设
 
三是自主可控数字化设计软件。包括建筑信息模型(BIM)软件、设计图纸智能辅助审查软件、基于BIM的性能化分析软件、协同设计平台软件、装修智能设计软件等。
 
四是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包括预制构件、外围护部品部件、内装部品部件、厨卫部品部件、门窗、设备管线等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
 
五是智慧施工管理系统。包括集成部品部件进场管理、物料验收和堆场优化、装配模拟分析、远程视频监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程设备安全监控、环境监测、施工电梯智能管控和资料管理等功能的智慧施工管理系统。
 
《通知》明确了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主体应是技术和产品成果持有单位或案例服务对象,申报案例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案例应充分体现智能建造特点和优势,具有较强创新性,实施效果良好,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通知》要求,每省(区、市)报送的推荐案例总数不超过20个,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经认定后公布,并向智能建造试点地区和项目推荐。 
下一篇:

巅峰对决,强者较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业人员技能竞赛决赛在汉举行

上一篇:

中企承建斯里兰卡大型引水隧洞工程开工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今日头条

品牌推荐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