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中国人均日产垃圾1.2公斤,并且每年以10%的增长率递增,垃圾处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从今年开始,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启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多地已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不少城市也纷纷加入到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队伍中来。
“所谓强制,隐含的意思就是界定了垃圾分类的责任,明确了我们每个人都是垃圾的产生者,要对这些垃圾负责,否则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
今年以来,北京、上海、广东等超大城市先后就生活垃圾管理进行了修法或立法,通过督促引导,强化全流程分类、严格执法监管,让更多人行动起来。有专家将这形容为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广州是国内第一个立法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2011年4月7日,《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常态化执法检查成为重要抓手。
今年5月底,北京市提出将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商业办公楼宇、旅游景区、酒店等经营性场所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并逐步实现全覆盖。如果不分类就不收运,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还将收到处罚,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通过约束机制,逐步改变居民随意投放垃圾的习惯。
在深圳,《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草案)》已完成向社会征求意见,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其中,楼层撤桶、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罚款提高了10倍等规定,引发热议。
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将于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统计显示,2018年上海全市每日生活垃圾清运量接近2.6万吨,年均生活垃圾产生量超过900万吨,给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较大压力。此现状凸显了当前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在推行20多年后,“垃圾分类”在申城纳入法治框架:个人混合投放垃圾,今后最高可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则可罚5万元。届时,上海党政机关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餐馆、外卖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6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此次立法的意义在于,将以往的环保志愿行动转变为每个市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新宇表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前在前端分类、后端处理等方面做得很好,不过各环节衔接有待提高。
超大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历程,可追溯到住建部2000年开始在8个城市进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8个城市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均在列。近20年过去,如今这些超大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步明显。
业内人士指出,垃圾分类立法重点是树立敬畏意识,除了引导市民的分类意识,建立配套设施也十分重要。赋予公民环境权,有利于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并对污染环境者形成监督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