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蔡云鹏
住房和城乡建设是重要的民生领域,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方面。“十三五”期间,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视察天津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以深化改革聚势赋能
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服务高地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努力破解制度机制障碍,全面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谋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全新发展格局。
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证照分离”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办事渠道、简化办事手续,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全面推行“网上办”、特事实行“特快办”、稳妥推行“承诺办”、大胆施行“简化办”,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进一步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强监管、保质量。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核准备案到完成施工许可平均用时63.5天,比2019年大幅压减了16.5天。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第三方评价,北京、上海、福建、天津并列进入全国第一梯队。
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扎实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确保房地产市场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不断深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满足群众合理的刚性、改善型住房需求,有效抑制投资投机炒房。同时,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持续增强住房保障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住有所居的保障目标。积极引导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重点支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等发展战略,充分满足引进人才、产业职工等居住需求,全力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
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2019年,天津地铁7号线和地铁11号线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总投资达到525亿元,2020年年初总投资473亿元的地铁4号线、地铁8号线两个PPP项目确定社会资本方,至此天津轨道交通新建项目采用PPP模式达千亿元规模,实现历史性突破,形成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建筑四家央企共同助力天津轨道交通发展的良好格局。当前,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正积极组织推动海河柳林地区综合开发PPP项目、张贵庄污水处理厂等PPP项目实施,充分发挥投融资机制的重要作用,盘活优质资产,提升投融资效率,广泛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为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小洋楼保护利用取得成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积极推进“小洋楼”招商引企工作,梳理出具有小洋楼风格的建筑共计709幢、统一规划部署,主动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进行招商。累计对接洽谈企业300余家,阿里巴巴、91科技等40余家智能科技企业已入驻办公,亚投行、360集团、联想集团正在内部装修,近期将入驻。在五大道、泰安道、意式风情区等区域,逐步形成智能科技产业为主导的领军企业和知名企业家集群,增添了天津高质量发展的后劲。
增硬核实力积尺寸之功
以住房和城乡建设之“为”服务协同之“进”
坚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谋划基础设施、城市路网及重大项目建设,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
加快构筑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目前,天津已有6条地铁线投入运营,运营里程达到232公里,基本形成覆盖中心城区主要居住区、商业区和交通枢纽,联通滨海新区的网络化运营格局,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分担率达33%。2020年,全市在建地铁累计里程228公里,建设总里程接近我市已建成运营地铁线路总和,其中,中心城区轨道交通陆续开工建设7条地铁线路,共计153公里,实现国家批复的我市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建设线路全部开工建设。树立轨道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理念,把轨道交通规划作为城市发展的轴线,以轨道交通站点为核心,打造集就业、商业、文化、教育、居住等为一体的“混合用途”城区,实现组团紧凑型开发,构建城市新亮点。
全力加速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国家会展中心建设,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助力天津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格局,努力打造全球会展新高地的重要平台,一期展馆区于2019年3月底开工建设,钢结构工程已于2020年9月底完工;综合配套区于2019年9月底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年底主体结构工程完成70%;二期展馆区于2020年4月初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年底基础工程完成100%。
完善城市路网。加强城市重点开发区域与中心城区联系,重点加强机场、轨道交通等重大枢纽、重点城镇、重要公路联系中心城区的骨架路网建设。分区施策改善市区交通,重点提升次干路和支路密度,打通卡口和断头路,形成级配合理的道路路网体系,畅通微循环。
推动京津冀建筑业市场深度融合。主动融入京津冀发展,建立开放、互认、共享的建筑市场,实现统一市场准入条件、统一工程承发包机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建设工程标准,支持建筑业生产要素重组,实现技术、人才、资金的合理流动。大力推进建筑业市场改革,以提高建筑品质为核心,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和资源高效配置,建立总包管理有力、专业分包发达、组织形式扁平的新型架构。
谋惠民之利解群众之忧
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一件件解决到位,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全力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结合天津实际,陆续推出了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逐步构建“发放三种补贴、建设三种住房”的制度框架,形成了梯次衔接、分层保障、具有天津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十三五”期间,共建设“三种住房”86.6万套,累计发放“三种补贴”14.3万户,发放金额35.5亿元,住房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民生补短板工程,持续多年列入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清单。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并肩作战、攻坚克难,全面提前完成市区棚户区改造“三年清零”任务。截至2019年11月底,累计完成改造148.56万平方米,约6.3万户、近30万居民实现“出棚进楼”的梦想,兑现了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
着力提升群众居住品质,实现“住有宜居”。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2年至2015年,天津市开展了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四年共计改造2186个小区、6920万平方米,使113万户居民直接受益。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2017年起,天津市再次启动对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1999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截至去年年底,全面超额完成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三年改造任务,累计改造中心城区老旧小区3185个片区、8367.65万平方米,使127.79万户居民直接受益。通过提升改造,使房屋更加安全、功能更加完善、环境更加优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全力加快农村危改工作,实现“居有所安”。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攻坚目标的重要任务,市委、市政府始终将其作为全市民心工程重点推动。2013年全市农村危改工作启动以来,我们紧紧抓住危改认定、质量和资金三条主线,尽心竭力加油干,扎扎实实抓落实,目前已累计完成改造4.1万户,涉及9个有农业的区、119个街镇(乡)、2600多个村庄,涵盖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残疾人户、因灾倒损户、其他贫困户五类困难人群,真正让农村住房困难群众住上“安心房”“暖心房”。
以智造创新助产业升级
让绿色成为新时代发展的亮丽底色
坚持把绿色发展、生态宜居理念贯穿住房和城乡建设全过程,积极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多组团集约紧凑发展的生态城市格局。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瞄准国际化大都市标准,把节水节地节材节能环保的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建筑全生命周期。加快促进绿色建筑最新理念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中新生态城建设标准,形成地方标准、规范、工法,倡导精细化设计、精细化施工、精细化运营,通过科技引导绿色建筑发展。创新绿色建筑激励机制,率先在全国实施居住建筑四步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三步节能设计标准,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运用市场和行政手段调动各方积极性,提升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280个,建筑面积达2649.87万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数量占比67.15%,4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超额完成“十三五”发展目标,绿色建筑面积位居全国前列,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发展。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健全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天津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加强技术创新,优化部品部件生产工艺,提升装配率和装配施工水平,推进建筑全装修,推动京津冀标准互认。加强产业基地培育,进一步带动设计、生产、施工、设备制造、装修和运维等全产业链发展,目前,天津市拥有7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其中天津市现代建筑产业园已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成为天津市第1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类),可有效辐射京津冀地区,服务雄安新区发展。加快试点建设,对住宅、公建、公寓等具备条件的项目大胆尝试,努力在理念、设计、装配、成本等方面不断积累经验,在城市核心区要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
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按照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实施中注重把握三项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充分结合天津水文、气候、地质条件,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逐步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海绵城市。二是坚持顶层设计,编制市、区两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组织各区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编制多部地方技术规程,其中3部纳入“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合作项目清单”。三是坚持示范引领,通过PPP建设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以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为契机,带动全市形成一批样板工程。目前已成功打造了解放南路和中新生态城两个海绵城市试点片区,在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