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严寒冬) 日前,住建部、体育总局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健全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实现新建居住社区内至少配建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既有城市社区因地制宜配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
《意见》要求,以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等城市更新工作为契机,将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和促进全民健身的基础性工程,以解决实际问题,满足社区居民体育健身需要为出发点,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抓紧补齐社区体育设施短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健全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实现新建居住社区内至少配建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既有城市社区因地制宜配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
203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社区实现足球场地设施全覆盖,具备条件的城市街道、街区内配建一片标准足球场地设施。
《意见》要求,统筹谋划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等工作,建立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推进机制。要争取将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列入本地重要民生工程、城市更新重点项目。
要根据社区人口数量、群众需求、建设条件、服务半径等,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
要探索创新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机制,针对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周期长、困难多、协同差”等问题,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审批事项清单制和告知承诺制,提高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意见》要求,充分挖潜资源,破解社区足球场地设施选址建设难题。复合利用存量资源。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场地资源,在群众身边“因地建场”。紧密结合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等城市更新工作,在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通过租赁、购置、置换和改造等方式,合理利用具备条件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建设改造社区足球场地设施。
要结合场地条件,灵活建设各类永久性或临时性社区足球场地设施。既有城市社区用地空间紧张的,要因地制宜推动与其他体育项目场地复合利用、综合设置,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运动需求。不具备标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在确保场地安全性的前提下,灵活建设非标准、非规则社区足球场地设施。鼓励推进相邻社区及周边地区联动建设,加强体育设施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