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和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等战略部署,统筹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取得亮眼成绩。
坚持平稳发展
住房保障步入最好时期
把市场调节和政府保障有机结合,不断健全城乡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事关民生福祉的群众住房问题。一是保持市场平稳发展。主动应对市场变化,以自治区政府文件的形式先后出台多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防范风险的调控政策,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目前,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3平方米,去库存周期多年处在合理区间,12个项目获得国家房地产业最高奖项“广厦奖”。二是保障群众住有所居。以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为重点,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共实施棚户区改造15.97万套,分配入住公租房18.58万套,改造老旧小区3000多万平方米,争取中央补助资金82.37亿元,拉动投资1187亿元,帮助200多万困难群众圆了“住房梦”,公租房保障覆盖面达到14.04%,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三是保证农村住房安全。结合脱贫攻坚战略实施,顺利完成19.08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窑危房改造,圆满完成“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攻坚任务,改造后的危房已成为宁夏美丽乡村的一道靓丽风景线,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进入国家危房改造激励省区行列。
突出质量效益
城镇特色得到充分彰显
适应全区城镇发展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的阶段性特征,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点,每年整合近20亿元资金统筹实施各类项目,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目前全区城市建成区面积667.47平方公里,城镇常住人口415.81万人,2019年年底城镇化率59.86%,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持平。一是优化城镇布局。以“集约发展、精明增长”为方向,统筹布局区域、城乡、山川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形成以银川都市圈为龙头,固原、中卫区域中心城市为节点,灵武等10个县域中心城市为支撑,闽宁镇等43个重点镇为补充的大中小城镇协同发展空间格局。二是塑造城市特色。立足宁夏地域、文化特色,依据宁夏空间发展规划,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特色风貌规划》,明确各地城市特色和功能定位,制定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和特色风貌管控图则,全面推行城市设计制度,形成银川市“塞上湖城”、石嘴山市“山水园林”、吴忠市“水韵吴忠”、固原市“红色六盘”、中卫市“沙漠水城”等符合实际、风貌独特的城市形象。二是完善城市功能。着眼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持续实施水气路暖改造、老旧小区、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目前,全区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8.33%,日供水能力228.2万立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24.85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1.85亿平方米,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燃气普及率达91.06%,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62.3公里,确定公布历史建筑39处。三是改善城市生态。大力实施“城市双修”、海绵城市、黑臭水体、园林绿化等项目,全区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95.83%,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37.99%、绿化覆盖率40.62%,建成城市公园171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99平方米,14个市县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称号,13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海绵城市建成区123.62平方公里。
助力乡村振兴
村镇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加快农村建设发展。一是建设美丽乡村。按照规划引领、农房改造、收入倍增、基础配套、环境整治、生态建设、服务提升、文明创建“八大工程”,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成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农旅融合的美丽乡村。累计支持建设美丽小城镇147个,占城市规划区外所有乡镇的91.8%;支持建设美丽村庄809个,县级自建156个,整治旧村3216个,占规划中心村和一般村的91.9%。二是发展特色小镇。创新建设模式形态,出台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主导产业为支撑、以特色风貌为灵魂、以旅游发展为基本功能推进建设,每年每个特色小城镇支持2000万元,连续支持3年,重点培育闽宁扶贫协作小镇等12个有特色、有品位、有发展潜力、有辐射能力的特色小城镇,推动产镇产村和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三是整治农村环境。牵头制定推进全区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结合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创新提出“两次六分、四级联动”治理思路,从根源上系统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收集难、处置难、运输难等问题,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达到95%,永宁县、利通区、隆德县被评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创新思路方式
重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把改革创新思维贯穿始终,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一是变革项目审批方式。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印发《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先后出台31项配套政策,构建了系统完备、上下贯通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政策体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审批时限从237个工作日缩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被列为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32项全国典型经验之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网、集成办”改革被收录在《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向全国推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率先实现100%网上办理,先后压减、下放政务服务事项63项。二是变革工程建造方式。出台支持建筑业改革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筑产业化进程,“十三五”期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累计达到9860亿元,增长30.7%,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保持在14%左右。共实施绿色建筑2202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370万平方米,建成自治区级建筑产业化基地24个、装配式建筑业示范基地9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个,2个项目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三是变革城市管理方式。以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处罚权集中行使、执法重心下移和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着力构建政府、社会、公民共同参与的城市治理模式。目前,全区27个市、县(区)和宁东基地管委会全部完成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5个地级市、10个县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全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下一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策部署,着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城市更新,建设美丽乡村,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