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严寒冬) 日前,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拟命名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公示》,对通过考核的34个城市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共同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申报城市的节水工作情况进行了材料预审、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通过考核的城市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
拟命名的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如下:
河北省: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市、衡水市、迁安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江苏省:盐城市、泰州市
浙江省:海宁市
安徽省:淮南市、淮北市、铜陵市、滁州市、阜阳市、亳州市
福建省:漳州市
山东省:枣庄市、济宁市、德州市、滕州市
河南省:平顶山市、鹤壁市、漯河市、驻马店市、汝州市、长垣市
湖北省:荆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汕头市、东莞市
贵州省:遵义市、安顺市
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