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浙江省住建厅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浙江省部分地区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工作,以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
《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引导监理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多元化发展,创新工程监理服务转型方式,健全工程全过程及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机制,转变政府对工程的监管模式,提高政府监管效率,有效缓解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示范模式。
关于试点内容,主要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和程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提供建设项目重大工程风险识别和控制服务。
关于服务内容,主要有:
工程实体质量巡查。重点巡查内容:参建各方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项目施工记录和台帐资料;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情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情况。
现场安全生产巡查。重点巡查内容:工程各方参建主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文明施工包括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情况。
质量安全行为巡查。重点巡查内容:总承包单位依法确定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情况;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和监理企业对项目的检查情况;主管部门包括监督整改单的整改落实情况。
《工作方案》强调,要加强履约评估。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完善监理巡查服务企业履约评估机制,加强履约监督,保证监理巡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拓宽履约评估应用,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企业“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试点分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1月),开展试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研究探索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制定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阶段(2020年12月-2022 年9月),确定一批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制定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的巡查方式、成果应用、推进主体责任落实、预防质量安全事故、提炼总结优秀质量安全管理经验等工作机制、政策意见、考核管理制度,稳妥推进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工作。
总结阶段(2022年10月),形成监理巡查服务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长效机制。
试点鼓励探索创新。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积极创新试点方式,利用大数据、信息化管理技术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