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10月28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关于第四批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审查通过名单的公示》,对23项通过立项审查的第四批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予以公示。
此次对23项通过立项审查的第四批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实行公示,是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第四批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公示期为7天。《公示》要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