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8585617

住建部:坚决治理滥建“文化地标”现象

2020-10-09 08:12:39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10月8日,住建部公开《关于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报》,要求,切实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坚决治理滥建巨型雕像等“文化地标”现象,对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予以通报。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10月8日,住建部公开《关于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报》,要求,切实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坚决治理滥建巨型雕像等“文化地标”现象,对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予以通报。
 
QQ图片20201009070620
 
据了解,湖北省荆州市在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巨型关公雕像,高达57.3米,违反了经批准的《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
 
u=2446571139,749682925&fm=173&app=49&f=JPEG
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
 
贵州省独山县在影山镇净心谷景区内建设的水司楼,建筑高达99.9米,投资高达2.56亿元,存在脱离实际、滥建“文化地标”、破坏自然景观风貌等问题。
 
u=292190836,1120883386&fm=173&app=49&f=JPEG
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
 
《通报》要求,湖北、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结合职责配合有关部门跟踪指导荆州市、独山县做好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水司楼项目整改;要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干预、纠正,坚决杜绝滥建“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通报》提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风貌、历史文化保护、城市雕塑建设等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和景观风貌,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
 
要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重点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作为城市重要项目进行管理,建立健全设计方案比选论证和公开公示制度,对于不符合城市定位、规划和设计要求或专家意见分歧较大、公示争议较大的,不得批准设计方案。
 
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下一篇:

湖北咸宁:为青年筑城,助人才安居

上一篇:

上海建工承建的S4公路奉浦东桥及接线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今日头条

品牌推荐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