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8585617

住建部:规范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

2020-09-18 07:37:45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为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体系,日前,住建部公布《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为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体系,日前,住建部公布《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QQ图片20200916101222
 
据了解,《评价办法》包括总则、评价指标、评价方式、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附则等六章,共二十九条。
 
《评价办法》规定,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采取全国统一指标体系和区域差异化相结合,重在纵向对比,不搞横向排名;评价方式包括城市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第3季度完成。
 
《评价办法》要求,评价工作按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实施。指标体系包括城市形象、城市管理保底线、群众满意度3类一级指标,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满意度调查5类二级指标,若干个三级、四级指标。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采取数据统计、现场检查、满意度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
 
《评价办法》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城市和第三方机构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组织开展自评价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对部分重点城市开展第三方评价。
 
《评价办法》特别强调评价结果运用。要求,城市应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着力补齐短板,解决突出问题,省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督促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定期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和创新实践,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评价结果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的重要依据。 
下一篇:

住建部:推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

上一篇:

中冶集团承建的三马拉如综合钢铁项目获批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今日头条

品牌推荐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