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记者 李动)建筑是凝固的音符,是城市格调最直观的展现。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不少城市为了抢夺最高建筑的名头而竞相追逐。然而,在城市飞速发展过程中,城市与建筑风貌却处于“失速”状态,“贪大、媚洋、求怪”建筑乱象丛生;一些“奇奇怪怪的建筑”不断被人“吐槽”,却又不断涌现。
基于此,今年4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
文化自信缺失 建筑乱象丛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三天一层楼的“深圳速度”也曾是中国经济活力的象征。时至今日,中国各大城市追逐摩天大楼的热情依然不减。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包括规划在建和建成的)占全世界45%以上。
我国城市建设的成就是毋庸置疑的。在城市化进程推动下,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城市也成为中国经济腾飞的重要引擎。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诞生了一批极具审美价值和时代意义的经典建筑,如人民大会堂、国家体育场(鸟巢)、广州塔、苏州博物馆等。
与此同时,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如发展的步伐步调过于粗放,习惯于大拆大建,忽略了对城市文脉的保护,城市风貌缺乏延续性;城市建设模式同质化现象严重,天南地北、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地域特征的城市,在建筑风格、建筑材料上日渐趋同,“千城一面”缺乏城市个性。
这些问题也表现在城市建筑上,贪大、媚洋、求怪,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奇葩”建筑时不时冒头,污染大众视觉,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不和谐音”。
贪大。各地对体量、规模、高度的极度痴迷和过度追求,不少城市热衷于建高楼大厦,罔顾自身经济实力,地方政府积极招商引资争夺“第一高楼”的名头,甚至有部分贫困县斥巨资建豪华办公大楼。这些高楼大厦不仅容易造成浪费,也极易滋生腐败,成为权钱交易的“温床”。
媚洋。“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不管东洋西洋,似乎只要和“洋”字沾边就能瞬间高大上,各地都能看到一些国外著名地标的“山寨版”,甚至一些地方政府机构的办公大楼直接照搬美国白宫造型。
求怪。远的有“扬名”海内外的“福寿禄大楼”“铜钱大厦”,近的有备受争议的“莲花球场”,这些“奇奇怪怪”的建筑突破大众审美底线,拉低了城市格调。
城市建筑风貌乱象产生的原因,不仅仅在于建筑产业本身;究其根本,它是整个时代背景、整体社会环境的缩影。可以说,建筑的问题也即是社会的问题。
各地政府之所以热衷于追求“第一高楼”,争相修建城市地标,原因就在于不正确的政绩观。因为这些地标性建筑,往往是最直观、最显眼的、最短平快的政绩工程;对于长期、细致、真正发挥实效的工作,他们或者缺乏动力,或者缺乏能力,或者兼而有之。
崇洋甚至媚洋,则是因为缺乏文化自信。在国家建设发展过程中,很多地方需要借鉴国外的模式,引进国外的技术,使用国外的产品,其水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确实更为领先,由此形成了“国外的就是好”的刻板印象。建筑领域也是如此,长期以来我们更多的是学习、模仿、跟随,没有找到传统与现代最佳契合点,树立自己独有的,具有开创性、引领性的文化风格。
另一方面,我们的审美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审美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同时,必须意识到建筑尤其是大型建筑,具备很强的公共属性和社会属性,不能仅凭“长官意志” 或“资本意志”来决策。
推进城市设计 塑造城市特色基因
如果说过去对建筑的要求仅仅是“可用”,上述种种乱象尚可暂时忍受、暂时搁置;那么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时代对建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好用”且“好看”,从而彰显城市格调、表现城市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及相关部委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对城市公共领域、景观风貌和公共建筑进行引导管控。
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在北京召开,明确做好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其中就城市和建筑风貌进行了重点论述。会议提出,要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完善新时期建筑方针,科学谋划城市“成长坐标”;要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提出要求,要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文件指出,要提高城市设计水平,通过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加强建筑设计管理,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强化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设计管理,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
2017年3月,住建部发布《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并于当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文件指出,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应当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注重与山水自然的共生关系,协调市政工程,组织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注重建筑空间尺度,提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控制要求;同时,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应当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规划条件。
此后,住建部发布文件,分两批次将北京、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等57个城市列入城市试点城市,通过两年的时间,探索适用的城市设计技术路径,从而精细化管理城市各类空间,保护城市历史格局,延续城市文脉,提高城市质量。
2020年4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直指“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坚定文化自信。
《通知》明确了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重点,即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和重点地段建筑,这些重点建筑必须向省级住建部门乃至国家住建部备案;有必要的,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核。《通知》还对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进行了限制,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地段、重要类型建筑风貌管控。强化城市设计对建筑的指导约束,建筑方案设计必须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及时整治包括奇奇怪怪建筑在内的各类“城市病”。
明确管控边界 引导公众参与
《通知》的出台,表明了中央治理城市建筑乱象的决心,将进一步推动城市文化品味的提升,进一步弘扬正确的建筑文化价值观。
《通知》对一些指标进行了明确,如对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进行限制。但要想文件真正落地发挥实效,还应进一步细化量化,明确操作细则、技术指标、管控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如何与其它相关政策标准协同联动,形成全面协调的管控网。
除了公众性、社会性,建筑有其艺术性、创造性、前瞻性的一面,必须给设计师和决策者留足自由发挥、进行创新的空间,保证建筑能够在数十年乃至百年间代表城市的特性和时代的潮流。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相关城市建筑风貌管控政策必须明确管控的边界,明确哪些严格禁止,哪些可以适当放松,哪些能够自由发挥。同时,我国疆域辽阔,各地风土人情、自然环境、文化背景可谓百态纷呈,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也必须因地制宜、一城一策,让城市展现多元化的、适合自身特点的独特风貌。
除了“政府组织、专家领衔”,探索城市总建筑师制度,让专家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外,还应引导、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城市建筑风貌规划决策,获取最大公约数,将建筑特别是大型地标性建筑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联系起来。
另外,还应加强包括建筑在内的美学教育,提升大众审美水平。发动专业人士进行建筑知识科普,让普罗大众更深入了解公共建筑的效用、功能和意义。某种意义上讲,这也能让建筑价值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城市建设发展,建筑设计建造,归根到底都是为人而服务。因此,城市和建筑风貌的呈现,都必须以人民服务为中心,让城市文脉在发展中得以传承延续,使建筑成为展现文化自信、展示城市精神的重要标志,让人民群众更直观地分享城市精神文化财富。
(原文刊载于2020年8月总2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