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住建部、国家市监总局、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扩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范围,将建筑门窗及配件等51种产品纳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范围。
《通知》要求,扩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范围。在前期绿色建材评价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将建筑门窗及配件等51种产品纳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范围,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分级认证。
《通知》明确,获得批准的认证机构应依据《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通则》制定对应产品认证实施细则。获证产品应按照《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要求加施“认证活动二”绿色产品标识,并标注分级结果。
现有绿色建材评价机构自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之日起,应停止受理认证范围内相应产品的绿色建材评价申请。自2021年5月1日起,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停止开展全部绿色建材评价业务。
《通知》要求,组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
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搭建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获证企业或认证机构提出入库申请。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发挥职能,做好入库建材产品监督管理。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方案,鼓励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
《通知》强调,加强对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还发布了《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通则》。
《通则》规定了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的基本认证模式:初始检查+产品抽样检验+获证后监督。认证机构应按照具体产品类别绿色建材评价标准的要求,在基本认证模式的基础上酌情增加生产现场抽样检验、市场抽样检验或使用环节抽样检验等相关要素,以确定具体产品类别所适用的认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