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取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的指导意见》,决定取消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环节,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加强取消施工图审查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告知承诺制、施工图质量抽查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指导意见》规定了低风险项目实施范围: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高度不大于24米,且地下不超过一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建筑物性质为办公、商业、公共服务设施、普通仓库、标准厂房等项目。
《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取消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环节,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加强取消施工图审查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告知承诺制、施工图质量抽查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确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指导意见》制定了具体措施:
一是以告知承诺取代施工图审查。取消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办理施工许可前置条件的规定。建设单位在施工报建时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与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提交施工图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承诺书,同时将施工图(含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上传至施工图信息管理系统(涉密工程除外),容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或具有政府购买服务职能的部门(以下统称购买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具有相应图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施工图质量进行100%抽查。
三是规范第三方机构服务。第三方机构根据数字化联审要求,按照审查要点进行施工图质量抽查,不得随意加码或删减。第三方机构自收到施工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图质量抽查意见。抽查合格的出具抽查合格书;抽查不合格的出具抽查意见书,一次性全面、准确告知抽查意见;按抽查意见修改后报送复查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
四是健全争议处理机制。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对抽查意见有异议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及时组织沟通释疑。沟通无果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书面申请协调。
《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第三方机构抽查责任;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