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进一步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推进清洁取暖不仅是环境工作,也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2017年以来,山西省8个试点城市改造工作推进缓慢,在四部委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办法》对山西省开展的评估中,连续两年未完成改造任务。2020年是清洁取暖工作的交账年,四部委年度评价不合格的将暂停拨付奖励资金,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取消试点资格,扣回奖励资金。
山西省住建厅要求各试点市明确试点节能改造任务完成时限、分年度计划和推进措施;各试点市要探索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模式建设运营清洁取暖项目,调动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改造积极性,建立市场化改造的长效机制和市场化综合改造模式;各市要加强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工程投入资金全过程审计监督。山西省住建厅将改造工作纳入对各市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试点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长期无法有效开展工作的市要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