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六稳”“六保”23条措施。
尽快推出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
措施要求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确保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今年10月底前全面开工、2019年度多层安置房项目和2018年度高层安置房项目今年8月底前基本建成。
做好城镇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兜底保障工作,对所有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实行公租房应保尽保。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确保2020年度新建(筹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8月底前全面开工。年底前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全部完成贯标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尽快推出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
推进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指导,抓好任务落实,到2020年年底,完成2019年度26.66万户改造任务和2020年度33.16万户开工任务;对2000年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改造。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城市体检”“完整社区”打造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互促互进。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探索建立业主分摊、单位支持、财政奖补、社会参与的筹资机制,加快推进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持续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果,制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和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动态情况核查甄别机制,加强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持续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
补齐城镇市政设施短板
开展“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以项目为载体,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抓好市政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受灾地区受损的市政设施开展修复。补公共停车设施短板,2020-2021年,力争全省新(扩)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0万个、改造4.8万个、增划路边停车泊位7.3万个、开放公共机构停车泊位7.2万个。
补污水处理设施短板,2020年年底前,全省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补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到2020年年底,力争全省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2万吨。到2020年底,力争全面启动设区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城市防水排涝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对城区内涝情况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指导各地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城市内涝点的整治。
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防水排涝能力。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查找方便、管理有效、文明如厕”的目标。加强城市网格化、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
大力促进住房消费
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定力,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逐步走向价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风险可控、预期平稳的健康发展态势。
保持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全省个贷率稳定在85%左右。落实城市对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建立城市党委承担领导责任、城市政府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大力促进住房消费,结合国庆、元旦等节假日,开展“天天”看房团和线下展销活动,努力实现“月月红”“季季红”。
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办
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管,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纳入“黑名单”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次不跑”网上办,简单变更事项实行“智慧审批”自动办。2020年年底实现与全国管理体系统一,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服务群众就业,积极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推进公积金中心上线“房租提取”。保障安全运行,切实抓好城镇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城市建设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