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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聚焦 强势推进 杭州市富阳区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提前两个月“清零”

2020-08-10 13:56:53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心摘要:浙江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杭州市富阳区政府立即召开农村危房治理攻坚会议,靶向聚焦排摸精准不够、资金筹措困难、工程进度滞缓、质量把关不严、拆旧推进不力等梗阻问题,迅速开展困难群众住房解危行动、存量危房整治行动、全面督查治理行动“三项行动”,建立应急预警处置机制、长效动态管理机制“两项机制”,强势推进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任务。截至7月30日,全区178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实现解危清零。
      根据6月17日浙江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杭州市富阳区政府立即召开农村危房治理攻坚会议,靶向聚焦排摸精准不够、资金筹措困难、工程进度滞缓、质量把关不严、拆旧推进不力等梗阻问题,迅速开展困难群众住房解危行动、存量危房整治行动、全面督查治理行动“三项行动”,建立应急预警处置机制、长效动态管理机制“两项机制”,强势推进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任务。截至7月30日,全区178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实现解危清零。
 
明确政策保障,有序推进解危。
明确部门责任,强化配合保障。成立富阳区农村危房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机构,各乡镇(街道)为实施本辖区内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区民政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的指导、考核、协调,资金落实和监督管理,困难条件的审核、把关等相关工作。同时,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组成农村危房治理专项行动督导组,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挂牌督战。
 
明确补助标准,强化政策刚性。一是以2万元/户的标准落实乡镇(街道)“一户一宅”农村D级危房治理工作经费,由乡镇(街道)统筹使用。二是新增“一户一宅”C级危房治理工作经费,在完成拆除或修缮加固后,由区财政按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乡镇(街道)经费补助。三是对“一户多宅”、建新未拆旧、不符合建房资格条件的违章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不予补助。
 
明确时间要求,实行挂图作战。根据6月29日全区农村危房治理改造攻坚大会精神,制定《富阳区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方案》,明确在5月底已完成的24个乡镇(街道)农村困难户危房调查摸底基础上,在7月汛期来临前,完成突击性治理;在7月底前,提前2个月实现现有农村困难群众C、D级危房全面解危目标;在9月底前,收尾验收、评估相关工作。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乡镇(街道),各地倒排解危时间表,实施挂图作战、动态销号。
 
靶向聚焦阻梗,灵活分类处置。
 
聚焦排摸精准不够,确保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一是畅通信息渠道。打通数据应用壁垒,建立多部门数据实时共享机制,尤其是聚焦农村困难家庭名录的动态变化,借助“富阳区一站式救助服务平台”,每月一次向农村困难群众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推送困难家庭名录,实现困难家庭名录动态更新,确保不漏一户。二是建立三级核查机制。建立由部门、乡镇(街道)、第三方机构为主体的三级核查机制,在逐户排查鉴定,做到每户必到、每户必查的基础上,三个层面分别对存疑进行复核鉴定,确保鉴定精准。
 
聚焦资金筹措困难,提升利好政策辐射半径。一方面,全面提升补助标准,减轻困难群众经济负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修缮补助从每平米120元提高到每平米250元;改(扩)建补助从每平米200元提高到每平米300元;置换补助从每平米300元提高到每平米350元;新建住房补助按每平方米500元。救助面积调整为1人户救助40平方米、2人户救助60平方米、3人户救助80平方米、4人户及以上的救助100平方米。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此标准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进行统筹配置。如,大源镇在区级补助基础上,对D级危房拆除重建户再补助每屋1万元;由村集体统一出资建造村级解危房的,每平方补助400元,建成后供符合条件的农村无房困难家庭居住。龙门镇通过叠加古镇修复相关资金和政策,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治理提供尽可能多的资金和政策保障。
 
聚焦解危推进不力,形成督战一体“闭环管理”。一是明确分类处置方案,减少推诿扯皮。明确D级危房以拆除为主,拆除后能原址重建的原址重建,不能原址重建的异地新建或置换公寓房;C级的以修缮为主,修缮后立即重新鉴定,鉴定后确保安全的方可入住,条件允许的也可拆后新建。二是加大督查督办,实施挂牌督战。农村危房治理专项行动督导组分为三个小组,深入24个乡镇(街道),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挂牌督战,以督促效,有效遏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和稀泥”“慢迟缓”现象。三是树立正反典型,激励比学赶超。建立农村危房攻坚钉钉、微信群,每日以表格形式公布各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攻坚进度,定期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对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进行提醒和建议,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激励各乡镇(街道)争先创优、比拼赶超。
 
以长效治理的思维理念,彰显农村危房改造帮扶本质。
 
统筹协调,实现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全区乡镇(街道)根据“一户一策一方案”和排查清单中的实际情况,在注重解决好共性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处理好个性问题。如,渔山乡创新建房模式,危房解危后由村委新建轻钢装配式农房,为困难群众节省建房成本和时间。渌渚镇、上官乡通过调剂所在村闲置房屋,统一修整后进行安置,帮助无房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难题。
 
多措并举,让困难群众“住有优居”。一是建立质量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五个基本要求。二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邀请省内技术专家,围绕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农房加固改造及新技术应用进行针对性辅导,近三年累计组织培训38场次、2800余人次。三是印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手册、农民自建房质量安全须知、通用设计图集等危房改造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工匠和困难群众。四是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技术人员,进村入户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五是建立一户一档档案清单,将施工人员信息、工匠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协议、承诺书等纳入危房治理改造档案,确保改造一户、安全一户、完善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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