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研究,省防指定于7月31日18时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湖北省防指要求,响应级别调整后,各地、各单位仍要保持高度戒备,退水不退人,降级不减力,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紧盯长江干堤,严防退水期崩岸、滑坡、管涌等险情发生。紧盯富水河、荆南四河、斧头湖等超保超警的中小河流、湖泊,严防民堤民垸漫溢溃口。紧盯险工险段险库,防止小险情引发大灾害。紧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域。
同时,有序做好群众安置转移、查灾核灾等各项工作,及时调拨救灾物资,下拨救助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心理疏导。加快农田抢排和水毁设施修复,指导各地改种补种,及时通水通电通路通信,尽早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邓良超 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