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
十堰市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80、60、40”目标情况如下:
一、优化事项流程,增强企业获得感
我市发挥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优势,将发改、住建、房管、城管、人防、地震、水利等部门的许可事项划统一转到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在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和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一个窗口申报、分类并联审批、一个窗口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并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方式,制定了10大类项目各阶段一张表单、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图(最长80个工作日,最短35个工作日)。审批事项由改革前的81项精简整合为38项,四个阶段材料分别由改革前的88、132、117、70项精简为28、34、42、54项。截至目前,全市工改系统内已运行项目393个,办理审批事项765件,县市区覆盖率、5分钟共享比例、数据正确率、省市协同对接等各项系统数据排名位于全省前列。
二、开展容缺承诺审批,助推项目落地
制定了《关于推行十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市政设施类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16个事项纳入容缺承诺制审批范围,并明确小型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许可手续。为减轻疫情影响,确保今秋正常招生,对丹江口市华师附中武当中学、郧西县天河英才高中和竹山南山五福堂外国语学校等三个项目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了审批手续。同时,对城区工业项目试行“承诺制+备案制+监管制+验收制”为核心的先建后验管控模式。今年以来,已先后为东风零部件有限公司、锂诺双星新能源公司、湖北双星4.0公司、湖北辉门等26个工业建设项目办理了《工业项目先建后验施工通知单》,有效促进了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三、推行区域性评价, 减轻企业负担
指导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评价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共享互认,供企业免费使用。目前,全市累计开展水土保持、洪水影响、水资源论证、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气候可行性等区域性统一评价28项,利用评价成果落地项目58个,为进驻项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900余万元。文物保护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由于收费高、技术服务机构少,正在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推进之中。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还对工业建设项目涉及的本级收费项目实行“零收费”,采取“先收后返”的形式为22家企业返还城市配套费等3409万元,减免各类税费2亿元。
四、提供“保姆式”服务,增强群众幸福感
今年我市部署开展了“四大专项行动”:政务服务再提升行动、民生项目再优化行动、“五减措施”再升级行动和信息化建设再加强行动,推出“政务服务不打烊”、“一事联办”、“一网通办”、“帮办代办”等“组合套餐”,让企业享受“零跑腿”、“证照送上门”的VIP服务。并整合市、县两级投资帮办代办人员力量,设置投资项目自助服务专区,安排专人提供帮办服务,精准解决办事企业各种难题,为企业量身定制一站式保姆服务,变“项目单位跑”为“政府代办员跑”,变“多头多次跑”为“最多跑一次”,将帮办代办服务嵌入审批服务全流程,服务直达工地厂房,靠前解决项目审批服务“最后一米”问题。今年累计为东风装备、东风商用车、双星轮胎、驰田汽车、云仓电商科技产业园项目等137个项目提供了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帮办代办服务1052次。
五、先行先试,突破重点难点
对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拿地办证、公共服务接入等问题精准施策,试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和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审批改革。通过前置完成权籍调查、前置编制宗地单元号、过程信息共享和前置初始登记,在项目交地、交房前同步办理不动产证书,压缩项目手续办理时间,方便企业融资。目前已为湖北玖晟置业有限公司、中石化等企业提供交地即交证服务,并正在以十堰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为试点,试行交房即交证工作;将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占挖城市道路、占用绿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合并为市政设施类审批一个事项,实行一表申报,一窗办理,一文办结,并对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的水电气接入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认真抓好以下三项工作,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打造工改十堰品牌:一是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社会投资低风险工业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对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社会投资项目,企业在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由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后开工,进一步将审批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势,在“并”上下功夫,将我局功能相近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归并整合,一证办理;三是推进审批系统提档升级工作,在工改系统基础上,建设网上电子图审和水电气报装网上审批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