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对住建领域防汛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加强城区排涝设施管理。加强排水管网清疏,提高排泄能力,保障排水畅通。加强市政排水设施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及时清理地漏、雨箅子和检查井中的泥沙、渣土和垃圾,加强易发生冒溢地段和易发生快速汇流的重点部位的管道检查,防止淤塞或因雨水倒灌顶脱井盖发生行人坠落伤亡事故。
二是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督促各燃气、污水运营企业制定汛期应急方案。燃气企业要做好燃气管道输配设施沿线的防范排查工作,防止因水毁造成的燃气泄漏安全事故。污水运营企业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察和管理维护,防止水毁造成的未处理污水外流,保证污水厂在整个汛期运行安全、出水达标排放。同时,要做到极端情况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汛期城区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
三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建筑工程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风险点,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机械带病运转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垮塌,切实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同时,进一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止深基坑垮塌、地基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事故的发生。对学校、医院、小区周边、及临街等地的建筑工地,要迅速开展施工现场临时围墙、临时建筑的安全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危险性较大的一律责令停工停产,对于极端天气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要坚决停工、撤人。
四是加强城乡危楼危房安全管理。加强乡镇联络,建立协同防汛机制,对城区老旧危楼和农村危房进行安全巡查与监测管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管理责任,科学研判形势,对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暂时无法拆除的,要先行撤出人员,落实防护措施,避免房屋坍塌危及周边安全。
会议指出,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岗到人,层层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开展住建领域重点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可能发生的暴雨灾害威胁,加强对影响较大的严重积水内涝问题治理和处置,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会议要求,要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在汛情危及城区安全时,防汛队伍必须按照县防汛办和局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城市防汛工作任务。同时,抢险队伍要进一步提高防汛抢险能力,健全物防和人防应急措施,防止汛期发生车辆进入积水地段、“井盖吃人”、雨天行人触电等问题,组织好住建系统抢险救灾工作,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会议强调,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严格排查、主动防范,把汛情对住建领域建设生产安全影响降到最低。建立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严明值班纪律,规范值班行为,强化信息报送,对防汛值班擅自脱岗、影响防汛时机和拒不执行县防汛办、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防汛工作任务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