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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近2万个村落开展村容村貌整治

2019-05-20 08:15:16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江西省出台《2019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江西省将抓好19966个省级村点整治建设,全面启动36个美丽宜居县(市、区)试点建设,同步推进美丽宜居乡镇(村庄、庭院)试点建设,努力建设一批美丽宜居乡村。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寒冬)    日前,江西省出台《2019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江西省将抓好19966个省级村点整治建设,全面启动36个美丽宜居县(市、区)试点建设,同步推进美丽宜居乡镇(村庄、庭院)试点建设,努力建设一批美丽宜居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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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对村庄连片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垃圾第三方治理等作出了具体安排。
 
《方案》要求,省级村点整治坚持“五个不搞”原则:即不符合县域村镇布局规划的不搞,已规划移民搬迁的不搞,城镇规划区内的不搞,工业园规划区内的不搞,重大项目规划区内的不搞。
 
《方案》规定,省级村点整治建设继续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5∶2∶3的比例给予专项补助,每个村点安排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为30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内的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等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资金使用途径。
 
《方案》要求,村落的选择分配要按照普惠制,按乡村人口数和村民小组数两因素权重进行分配。同时,依据四年算总账平衡原则,统筹平衡2017年到2020年的资金和村点安排,而不符合布局规划、已规划移民搬迁、位于城镇规划区、工业园区、重大项目规划区内的村落则不在选择范围内。
 
《方案》强调,村点建设必须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坚持“建管”同步推进,扎实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完善全域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落实农民主体作用,克服政府“大包大揽”,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县县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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