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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扩大限购区域范围给偏热楼市“降温”

2020-07-13 07:35:11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宁波市住建局、资源规划局、中行宁波支行、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决定,调整限购区域范围,给当前宁波市偏热的房地产市场)进行“降温”。限购区域范围由过去的约140平方公里区域调整为约240平方公里区域。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宁波市住建局、资源规划局、中行宁波支行、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决定,调整限购区域范围,给当前宁波市偏热的房地产市场)进行“降温”。限购区域范围由过去的约140平方公里区域调整为约240平方公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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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受疫情后土地供应放缓、居民购房需求补充释放、融资环境相对宽松、宁波城市吸引力增强等诸多因素影响,近段时间以来宁波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处于偏热状态。土地市场方面,土拍竞争激烈,地价持续走高,溢价率持续攀升;房产市场方面,价格上涨预期增强,不少楼盘重现排队买房和“日光盘”现象。为有效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通知》从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调整限购区域范围、强化金融政策监管、保障自住住房需求、强化市场销售管理等五方面,提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十条”新政,通过从严管控房价、地价,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
 
《通知》要求,保持土地市场平稳。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强化精准供地,保证住宅用地市场平稳有序。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动态巡查机制,强力推进已供项目加快开发建设,尽快形成有效供应。从严核定新出让地块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调整住宅用地出让竞价规则,严格控制楼面地价。
 
据了解,今年二季度以来,宁波市及时调整工作机制,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根据全市住宅用地出让计划,下半年全市计划供应住宅用地(含商住混合)1.7万亩左右,市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含商住混合)1.0万亩左右。
 
《通知》明确,调整限购区域范围。限购区域范围调整为北环西路-广元路、广元路延伸段(规划)-西洪大桥(在建)-秋实路-鄞县大道-机场路-鄞州大道-鄞县大道-宁波绕城高速G1504-东环南路-东环北路-北环东路-北环西路所围区域,约240平方公里。原来的住房限购范围是“机场路-鄞州大道-福庆南路-甬台温高速-盛莫路-聚贤路-甬江-世纪大道-东昌路-望海南路-北环路”所围的约140平方公里区域。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即“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人申请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调整为市五区行政区域。原来是海曙、江北、鄞州老三区。
 
《通知》要求,强化金融政策监管。严格执行差异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购房人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家庭住房套数、住房贷款等情况的审核认定。严格执行商品住宅项目主体结构结顶后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政策。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资金未达到规定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不得支出商品房预售资金。
 
《通知》要求,保障自住住房需求。本市户籍的无住房家庭、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并已连续缴纳24个月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或家庭成员属于本市引进人才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可以在供求矛盾突出的商品住房楼盘销售中,优先认购商品住房。
 
据市住建部门对全市房地产项目的排摸统计,今年下半年全市计划推出商品住宅楼盘193个、5.5万套,面积642万平方米。加上6月底全市商品住宅存量767.8万平方米,总计有1400多万平方米的市场供应量。
 
《通知》强调,要强化市场销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政策,每批次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每批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对公开摇号销售商品住房的,应当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对房价地价差低于正常水平的,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对捂盘惜售、虚假宣传、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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