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7月8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国家铁路集团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构建民营企业合理盈利的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作用,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质量和效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从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塑造新型商业模式,拓展企业参与领域、减轻企业实际负担,保障企业合法收入、强化资源要素支持,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畅通信息获取渠道,强化有效沟通交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宣传推广评估等七个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实施意见》要求住建部门,在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方面,推广站城融合开发新模式,以多层次轨道交通衔接枢纽为重点,将枢纽地上地下及周边区域开发作为一个整体,构建“一个主体”的建设开发新体制,建立各类开发主体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和协商机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独资、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依托既有枢纽的城市更新和新建枢纽区域综合开发。
在塑造新型商业模式,拓展企业参与领域方面,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铁路项目建设以及铁路客货站场经营开发、移动互联网服务、快递物流等业务经营,推动铁路站城融合投融资改革,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以铁路车站为载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打造公铁、铁水联运中心。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以货运功能为主的机场、通用机场、直升机起降点项目建设,获取航空货运国内和国际航权,与上下游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参与机场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运营,对机场周边物业、商业、广告等资源综合开发。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渠道,加快探索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产权与社会资本共同开发的PPP模式,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城市智慧停车发展模式。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推动民营企业提供拥堵治理、交通大数据平台建设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