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进入7月份,一年一度的公积金调整又来了,不少单位在办完6月汇缴业务后,会根据员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
公积金的调整,将对我们到手的工资带来直接的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 已有超过50城公布住房公积金调整方案,上调了缴费基数上限的城市占据绝大多数。此外,个别地区还对公积金提取等政策进行了优化。
北京、深圳公积金提取迎新变化
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多份通知,推出多项惠民便民措施。
根据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2019年9月16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评估费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承担,组合贷款由贷款受托银行承担,非组合贷款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借款申请人已交纳的二手房评估费予以返还。
同时,为方便申请人贷款还款,自今年7月1日(含)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以申请在每年1月和7月合同约定还款日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直接冲还贷款。也就是说, 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直接用于还贷款,不用再提取至固定账户还款。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类规定客观上体现了减费的导向,也使得公积金的贷款更加顺畅。
“北京的政策进一步体现了公积金贷款的便民思路。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费用看,大约为几百元的成本。从今年疫情下的购房者角度看,类似费用节约是有积极作用的,至少减少了交易的压力。当然后续要防范部分中介炒作政策的风险。尤其是借此类政策渲染政策放松的倾向。因为从北京二手房市场看,今年出现过一波炒作,所以在消化既有利好政策的同时,也要进一步促进二手房交易的平稳。”严跃进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
深圳则阶段性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上调至80%。 根据相关通知,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工的房租支付压力,深圳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2020年7月至12月租房提取月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到80%,预计全市将增加约25亿元提取资金支持职工租房。2021年1月1日起将恢复65%的提取比例,未按80%提取的不可追溯。
此外,受疫情影响,今年大多数地方发布了缓交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作为纾困措施的延续,部分地区进一步延长了缓交公积金的时间,期限大多为累计一年。一些地方在降低企业缴存比例、放宽公积金贷款、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等方面也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
去年住房公积金人均提取约3万元
其实,对于公积金的争论近一段时间以来就没有停止过。从黄奇帆、董明珠、姚劲波等知名人士,到楼继伟、陈淮等体制内的研究者,都纷纷发表过自己的观点。不过,关于公积金是取消还是保留,其实中央早已定调。
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这意味着, 国家并不会将公积金“一刀切”,而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完善和改革,“取消公积金”这一想法被打翻。
6月中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3709.67亿元;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5648.56万人,提取额16281.78亿元,人均约3万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6.04万笔,发放金额12139.06亿元。值得一提的是,非公有制经济缴存职工占比高达49.04%,近一半。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住房大数据项目组组长邹琳华认为,当前住房公积金体系存在运营方式落后、资金收益率低下等问题,也存在一些取消住房公积金的呼声。但是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合作金融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降低购房利息负担,提高员工福祉。住房公积金制度需要改革,但不宜简单取消。
“当前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很多方面:一是各自为政,缺乏效率和统一规范,各地公积金由各地方政府独立运营管理,做法各不相同;二是投资效率低下,目前只能获得活期利息的收益,造成资金浪费;三是提取不够便利;四是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在房价高涨的背景下,往往要组合商贷才能完成购房,造成购房成本提高。”邹琳华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
他建议,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方向,可以考虑如下方面:一是统一和规范,提高运营效率;二是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金收益;三是提取更为便利;四是在统一运营的基础上,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