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市可持续发展,7月3日,湖南省湘潭市住建局印发了3个文件,助力湘潭市城市节水Ⅱ级达标建设,创建湖南省节水型城市。
这3个文件分别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湘潭市节水型器具推广应用的通知》《关于公布重点监控单位用水名录的通知》《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方案》。文件指出,湘潭市将积极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鼓励引导企业、公共机构和居民小区使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稳步实施卫生洁具、食堂用水设施等节水改造。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配套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器具,各单位现有房屋建筑中安装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要在2020年11月底之前全部更换为节水型器具。若存在将安装有淘汰便器水箱和配件的新建房屋验收交付使用的、在限定期限内未更换淘汰便器水箱和配件的、对漏水严重的房屋便器水箱和配件未按期进行维修或者更新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处罚。结合湘潭市实际情况,拟将2019年度用水量前200名的单位用户纳入重点监控目录,市双修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有关规定,对纳入监控名录的取用水单位取用水过程进行重点监督,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严格落实湘潭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同时,湘潭市住建局将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到2020年底在市城区创建树立一批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小区,其中节水型工业企业覆盖率≥20%、节水型公共机构≥15%、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10%,引领和带动湘潭市节水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