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经济发展,激发城市商机与活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便利化消费需求,增加就业岗位和从业者收入,结合吉林省长春市日前发布的在城市管理领域助力经济发展8项措施的要求,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近日出台了“两规四不”政策,即允许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民休闲、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开办地摊经营活动。不在“两规四不”范围之内的,将严格执法,坚决清理。
为了使地摊经济实现“既要便民又不扰民,既要繁荣也要市容”的目标,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建立引导流动商贩入市场机制,商贩、环卫部门日产日清机制,群众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商贩摊主三整改机制,摊位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城管巡查服务机制”六项工作机制和“服务管理要到位,环卫保障要到位,宣传发动要到位”三项保障措施,明确了“四保持一配备”的管理标准,即:要求商户需保持环境卫生良好,摊走地净;保持摊位摆放整齐,整洁有序;保持道路交通无阻,通行顺畅;保持无噪音污染,环境良好。同时,完善垃圾回收处理等配套设施,为经营商户提供便利服务。
目前,长春新区规划早市、夜市点位17处,每日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在各夜市安排定岗和流动岗,主要负责配合交通部门疏导交通,维持秩序。环卫部门安排清扫班组,负责周边环境卫生。接下来,该局将进一步科学规划点位,加强服务和管理,全力保障环境卫生,助力经济复苏、扶持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