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青岛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自2020年8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是指因勘察、设计疏忽或过失引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商业保险。
《指导意见》规定,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坚持“市场主导、自愿投保”的原则。在我省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单位自愿选择综合实力强、服务评价好的保险机构购买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可以按年度购买,也可以按项目购买。保险机构根据勘察设计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信用状况等,实施差别化费率,对勘察设计质量保障体系发挥市场化激励约束作用。(勘察设计处 齐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