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6月17日,住建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深入推动“行业清源”,住建部决定,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治理行业乱象,对行业领域中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通知》明确了整治重点: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据了解,专项整治自2020年6月开始,为期4个月,分3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2020年6月)。各省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监督各市、县(区)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0年7月-8月)。各省级住建主管部门组织各市、县(区)对正在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分析研判,对确实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治理行业乱象,对行业领域中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2020年9月)。地方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提炼经验做法,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通知》要求,要把“三书一函”作为专项整治的切入口,重点从本地区破获的涉黑涉恶案件入手,深入剖析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原因,及时发现前端治理中的问题。要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管,及时查找和填补监管漏洞。要加强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从严作出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开展信用惩戒,直至清出市场。
要建立任务跟踪督导机制。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其履职尽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和奖励。
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研究梳理涉黑涉恶和乱象问题所暴露出的行业隐患和监管漏洞,及时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切实巩固整治成果。鼓励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创新监管机制,探索实行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评定分离等方式方法,加强对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的共享、分析和应用,提高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