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既缓解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供地压力,又有利于促进集体土地集约利用。日前,记者从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获悉,截至目前,今年全市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已实现供地72.19公顷,主要位于通州区,占全年供地任务的36%。
2017年8月,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第一批在北京等13个城市开展试点。按照本市相关计划,自2017年至2021年,五年内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平均每年供地任务量约200公顷。
从2018年度情况看,全市实现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供应209.2公顷,完成率105%。
“今年已供地的项目,坚持毗邻产业园区、毗邻交通枢纽和毗邻新城原则,做好职住平衡。”相关负责人介绍,通州区梨园镇孙庄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宋庄镇大庞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B地块)、台湖镇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均位于城市副中心,主要对接文化创意和演艺产业人群。
其中梨园镇孙庄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占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3.352公顷,包括建设用地面积2.7356公顷,同步实施整理的规划道路用地面积0.6164公顷,项目总建筑面积76596平方米。
市规自委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协调调度,按照职住平衡要求,加快供地节奏,力争提前完成2019年全市集体土地租赁住房供地任务。